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情形,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予以罚款的,罚款金额在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