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保人发现被骗,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串通与骗取事实,可以主张免除担保责任。当出现: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并且担保人在承担还款义务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追讨。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