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婚前给的彩礼宜认定为赠与,因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前,应当视为婚前财产。案情王先生和妻子结婚不久,但是小两口在生活习惯上已经出现了一些难以磨合的迹象,离婚的事宜也不得不被提上了“议程”。离婚之后,财产怎么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王先生说,当初他给女方的彩礼价值大概为十几万元,是在结婚登记之前送出的,那么这笔彩礼可以在离婚之后,要求对方返还吗?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出现下列情形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因2、3项原因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律师认为,王先生婚前给妻子的彩礼宜认定为赠与,因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前,应当视为婚前财产。而根据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这笔彩礼也不具备返还条件,如果王先生要求返还彩礼,怕是在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