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市场主体(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除外)在其住所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允许其只办理一个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同时,还允许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行为。

也就是说,企业开分店,不用再多办工商营业执照了。一本营业执照,可以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地址。

不过也分两种情况:

1、如果分店和总店开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的话,只需要携带总店的营业执照,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表格,进行分店地址备案就可以;分店悬挂的营业执照正本,你也可以向辖区工商所申请多领一个,工本费为10元。

2、如果分店和总店不是开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的话,那么需要拿上你总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件、以及设立分店的文件到分店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