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转租的房屋有:1、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房屋;2、被依法查封、扣押的房屋;3、权属有争议的房屋;4、房屋的使用条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