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可暂时不缴纳当期的所得税,可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针对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100万到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