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证遗嘱可以有遗嘱人在具有遗嘱能力的实际再次设立新的遗嘱或者遗嘱人撤回已经公正的遗嘱后再变更遗嘱的内容。撤回公证遗嘱需要到元办理公正的公证机构办理相关的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