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的清偿是: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是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