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扩展资料

案例:

男子张某来到市档案馆查阅档案,看到查档人员较多,工作人员较忙,便趁机在其工资档案上涂改了工种,工作人员当场揭穿并及时上报市档案局。市档案局立即责成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张某在视频监控证据面前对自己私自涂改档案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张某系破产企业职工,想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工种证明,遂产生涂改档案的念头。其行为造成市档案馆部分档案损坏,市档案局依法对其进行警告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以罚款。

男子张某来到市档案馆查阅档案,看到查档人员较多,工作人员较忙,便趁机在其工资档案上涂改了工种,工作人员当场揭穿并及时上报市档案局。市档案局立即责成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张某在视频监控证据面前对自己私自涂改档案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张某系破产企业职工,想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工种证明,遂产生涂改档案的念头。其行为造成市档案馆部分档案损坏,市档案局依法对其进行警告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