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的上诉期: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自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的十五日内,收到一审裁定书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的期限,自判决之日起十五日,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当事人收到判决文书不一样的,应当从各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分别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