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婚俗习惯,结婚三天,新娘便要偕同新郎一起回娘家,也称“回门”。回门礼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礼节。

回门即女儿偕女婿回女家认门拜亲。回门的时间各地不一,古时是结婚第三日、第六日或七、八、九日,也有满月回门省亲的。春秋时期就有回门之俗, 后代沿袭至今。由于“回门”是新婚夫妇一块回门,故称“双回门”,取成双成对的吉祥意。回门时,旧俗规定新娘走在前面,返回男家时,新郎走在前面,因为这 次回门是女儿新嫁后第一次回娘家,有的又称“走头趟”。在“双回门”后,一般不准在岳家过宿,必须当日返回男家,因为旧时有新婚一个月内不空房的风俗。

回门是女儿出嫁后第一次回家,又是新女婿第一次正式到岳父岳母家作客,所以女方家在接待上比较隆重。宴饮时新郎坐在首席,由女方家的近亲好友陪席。“回门”时居住天数不限。女方家往往在女儿女婿“省亲回门”期间宴请宾朋、大操大办。

新婚一个月,新娘要回娘家“住家”一次,居住天数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