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婚姻怎么算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关系。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事实婚姻的认定问题: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呢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合理分配,没有约定者,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说实话,现在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已经不多了。毕竟我国已经在逐步的取消了这种情况,一般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间,男女双方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那么才有可能按照实施婚姻处理,之后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情况,一般都是认定为了非法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