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20年是最长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六个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那就是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如果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诉讼时效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