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有以下要求:1、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开发者独立开发的;2、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作品;3、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第六条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第七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