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债的法院处理如下:

一、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六、限制高消费。

七、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