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产生法律效力,至于该收据作为证据材料时与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等事宜就要分情况区别对待了。收据是证明收到相关款项的证据材料,如果是收到人签字,则本就应由收到人签字,则产生法律效力。至于该收据的用处则要看案情分析判断,通常仅有收据还不能证明此款项的性质是什么,是借款收据还是本应收到的货款收据还是其他性质的收据,要看该收据的证明对象是什么,来决定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待证事项。如果该收据上是经手人或者证人等其它身份的人签字,则也有法律效力,只是要与待证事实相联系,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