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户口迁移的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