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下落不明女方怎么起诉离婚,须先宣告失踪吗首先到法院办理一个宣告失踪,再根据婚姻法规定进行起诉离婚,可以达到离婚目的。《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正常情况下双方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离婚证后,自双方签收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