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的,只罚款不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中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