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一种短期的限制罪犯人身自由的刑罚,介于有期徒刑与管制之间,一般适用犯罪情节较轻,但需要予以关押的罪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