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前往的国家

2014年中国免签证国家:互免签证或落地签,且在中国可以出关。济州岛(韩国)、印度尼西亚、塞班、马尔代夫、约旦、巴林、斐济、帕劳、图瓦卢、塞舌尔、萨摩亚、毛里求斯、科摩罗、格鲁吉亚、密克罗尼西亚等

落地签证国家/地区:巴林、孟加拉 、柬埔寨、古巴、厄立特里亚 、埃塞俄比亚 、印度尼西亚 、伊朗 、约旦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科威特、黎巴嫩 、利比里亚、立陶宛,马达加斯加 、马拉维 、马来西亚、莫桑比克、巴基斯坦,帕劳群岛、卡塔尔、圣多美和普林斯比、坦匝马、泰国、帝摩尔莱斯塔、乌干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

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

护照类型

外交护照

由外交部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含)以上公务员、中国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普通护照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和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1]

香港护照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颁发给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海外符合条件者可向我使、领馆提出申请。 截止2018年3月28日,共有162个国家或地区对香港特区护照持有者给予免签或落地签待遇。

澳门护照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者。 截止2015年6月25日,共有122个国家或地区对澳门特区护照持有者给予免签或落地签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