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4)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