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线城市相比,成都有大量的新盘,新盘是成都房产交易的主体,受今后20%的交易个税影响,成都二手房的预期购买者有部分人会将目光转向新房。成都近期不会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成都不属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银行所说的“不会提高”指的是“下限”,即二套房贷款执行的首付成数为购房总价的6成,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至少上浮10%,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银行曾经针对一些按揭购房者上浮了30%。成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去年连续11个月负增长调整,2013年出现上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上涨的有51个,同比价格上涨的有36个,成都在涨幅榜上居后。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对于房价涨幅很快的房源,无疑是按照总价为基准计算相对划算。二手房交易20%个税有两类房产受其影响最大:一类是2012年7月1日前交易的商品房,这一时点的交易价格从指导价向评估价转化,在那之后如果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就需要依照接近市场价评估价来核定税费。而之前,买卖双方按照指导价交易备案的价格偏低,20%的二手房交易个税一旦实施,其中就凸显了很大的差额。另一类是早些年购买的商品房,其中较大的增值空间会导致较高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