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是所在单位的党委或党组;如果没有工作或自由职业者,或者该单位没有党支部,则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的党工委员会负责。

如果要详细查询,可以去党员上级人事部门查询。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具有广义和狭义的含义。广义的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正式组织关系的转让必须发出“中国共产党党员关系介绍信”,而临时组织关系的转让必须发出“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狭义的概念专门指正式组织关系。

按照党章的规定,每位党员都有高低的地位,必须纳入党支部,团体或其他特定组织,参与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监督在党内外。

扩展资料:

党员发展步骤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织要非常关注自己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对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宣传党的路线,原则和政策,激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指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教育和研究党的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提出加入党的申请后,应将其列为党的活跃成员,以进行培训,教育和检查。对指定的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及时纳入支部党章学习组,送党校接受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训检查档案。

3、确定关键培训对象。经过党代会的讨论和决定,优秀的共产党积极分子被选为主要培训对象。指定1--2个正式党员的受训者(联系人)作为主要培训对象,并专门负责培训,教育和工作建立。建立党支部,关键培训对象的选择应由党组讨论。

4、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党支部致信,调查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状况。

5、确定开发对象。经过教育和考试的培养,如果条件成熟,根据团体组织和非党员的意见,将通过党员大会的讨论将其确定为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