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一方行使代理权,以当事人的名义,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或者向相对人受领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是后果归当事人本人承担。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而其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效力。

代理制度的价值扩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制度,能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分身之术,使得他们能够超越时空限制,突破本身知识、才干、经验以及体力脑力诸方面的限制,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民事生活。

补足不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自治原则,并不意味着把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拒于民事生活的大门之外。与此相反,而是设法补他们行为能力之不足,成全他们参与生活的利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宣告失踪人,均可通过代理制度,借来他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实现自己的利益。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本人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例如甲工厂授权乙外贸公司代购某项进口原料。此外,依照劳动或雇佣关系的职务而取得代理权,即所谓职务代理。例如商店售货员依其职务售货,公共汽车售票员售票,工厂的采购员为该厂订立购货合同,就是职务代理。职务代理的代理权也因授权行为而取得,因而属委托代理的具体类型。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合同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亦适用该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