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不会受理离婚协议的变更,变更离婚协议,如果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即可;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