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行为。合同欺诈的构成有四个要件:

1、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

2、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也就是说欺诈与错误具有因果关系;

3、对方因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认识错误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间有因果关系;

4、欺诈具有不正当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