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以学校为例
国资处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的实施细则;办理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和资产调配、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2、根据各使用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及论证报告,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审核、平衡采购计划,落实经费,编制学校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严格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按照省采购办批准的方式开展对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
4、代表学校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办理物资设备进口免税和各类专控物资的申报手续,组织到货物资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报账付款、账务登记、售后服务维修和索赔等工作;
5、根据归口管理部门汇总上报的报废、报损、闲置资产处置申请,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确保账账、账卡相符
6、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一级资产数据库,定期与计划财务处核对资产总账,与二级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账,确保账账相符;
7、组织开展局部或全校范围资产清查工作,核对固定资产账、卡、物,及时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监督和指导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各类资产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