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工作日内。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失业证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从此以后办理失业证可以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