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对于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多久下来没有明确的规定。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一般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