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法院对当事人进行的公告送达不符合程序规定。虽然一审法院以“被告叶松高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但一审法院没有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的做法是违反程序要求的,且公告送达未能达到送达期限的法定期间。一审法院对本案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日期为2015年7月18日,按照该日期计算送达时间,因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再加上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因公告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按此计算一审法院的开庭时间最快为2015年10月19日,但一审法院却于2015年10月9日作出了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这一做法有可能导致案件因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对人民法院公正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以上是担保纠纷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