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的三类:1、个人独资企业,即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2、合伙企业,即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与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3、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