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学因素:①各种毒物引起的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肿瘤;②一些不溶或难溶的生产性粉尘引起的尘肺。
(2)物理因素:①高温、低温引起中暑或冻伤;②高湿使两手等处发生皮肤糜烂,促使皮肤病的发生;③高低气压,如潜水员及沉箱工的减压病,高山高原地区的高山病;④噪声引起的难听或耳聋,并对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不良影响;⑤振动,两上肢的局部振动引起血管痉挛、溶骨症及骨坏死。全身震动对神经系统、血管等也有不良影响;⑥电离辐射如X线、γ射线等引起的放射病;⑦非电离辐射中的微波与高频电磁场,场强过高可引起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⑧光线、紫外线引起电光性眼炎,红外线引起白内障,照明过强过弱引起眼疲劳;⑨机械刺激或击伤。
(3)生物因素:①微生物:布氏杆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引起的职业性传染病;发霉的谷尘、蔗尘中耐热性放线菌引起的农民肺、蔗尘肺和蘑菇肺;后三种疾病都属于与免疫有关的变态反应性肺泡炎;②昆虫和尾蚴引起谷痒症和稻田皮炎;③水生动物的体液,如明虾及一些海鱼表层体液中含有能溶解皮肤角质层的特殊组分;④植物,如黄山药可引起支气管哮喘;⑤各种生物的蛋白质,如牲畜蛋白质及稻壳的细尘大量吸人后引起发热。
(4)劳动损伤性因素:主要由于有关器官及肌群等长期紧张劳动过度疲劳或不适当的强迫性体位或工具引起的职业性肌肉骨胳损伤疾患,如局部肌肉疲劳和全身疲劳,反复紧张性损伤和腰背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