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对于此罪的认定和处罚应该要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不是有非法且故意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这一行为,这是构成此罪的关键所在。具体应该要注意到这两点:第一点是这种伤害的行为是非法性的,这是能够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有效前提,如果这个伤害行为是合法的,比如说是出于正当防卫,或者是在紧急避险的过程当中所造成的伤害,就不能够构成此罪;第二点是其故意损害的一定要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是出于自伤,是不能够构成本罪的,但是如果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军人在作战的时候为了逃避自己军事上的义务所作出的自伤,也是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二是构成了此罪的伤害程度一般是局限在轻伤、重伤和致死者三种情况之内的。在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害和一般性质的殴打行为,是不足以构成此罪的。但是其轻伤、还是重伤等程度的区分,是应该要以相关部门所发布的鉴定标准来认定。三是此罪的行为主体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年龄,是会根据其伤害的程度而产生了不同的要求,如果是故意殴打他人并且导致了他人受到重伤或者是直接死亡的,行为主体在已经满了十四周岁之后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仅仅只是导致他人轻伤的话,行为主体在满了十六周岁之后才能构成此罪。四是对于刑法当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的,应该要以其他的罪行来处罚的故意伤害性质的行为,则不以此罪来进行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