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调解是指在法庭开庭之前双方当事人就发生纠纷的案件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无需再开庭审判,直接由人民法院就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对于民事案件都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