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点,所扣车辆类型,如果是货运车辆、客运车辆(而非私家小型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自2019年03月18日起施行。)[以下简称道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这里明确了一点是“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是可以予以暂扣的。你上面所说是“实在证据”,那么也就是说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扣车,前提是你的车辆正常行驶的话,即是已经上路行驶且没有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那么运管部门是可以暂扣的。总不见得车在家放着运管部门上你家中去扣车,这显然不现实。
另一种情况如果是除上述车辆外属于你个人的私家小型轿车(或小型面包车),而你涉嫌从事的是出租汽车的经营行为,面临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如果上路被运管拦截,如果对方要暂扣你的车辆首先看下对方的暂扣依据是什么,以及所开具暂扣凭证名字是什么。《道条》附则中明确规定(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如果暂扣你的 私家小型轿车(或小型面包车)那么依据的就不能是《道条》。
交通运输部已颁发《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原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中并未说明运政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暂扣车辆,而一部执法文书中也不可能出现两个法律依据(即处罚一个依据,扣车一个依据)。只能说作为证据登记保存,在这种情况下运政是可以暂扣(或称为登记保存)你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