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还款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执行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搜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