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可知不需要去车管所注销,只要去重新缴费,重新考试就好了。

二、第一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的成绩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该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三、正常来说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该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不能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1、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三个科目四项考试。

2、驾驶证考试的基本流程为填写表格、身体检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等。

3、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分为: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 上车系安全带 开启左转向灯 挂档 松手刹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