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时间点,都可以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留有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接受群众报案及求助。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七章值班备勤: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扩展资料

报案一般的流程:

1、公安机关接受报警后,对警情询问后进行分析,判断。如果是违法犯罪案件,将根据案情受理为治安案件或者立为刑事案件。案件一般均会在24小时内受理或立案。案件种类繁多,不知你具体所报何案,无法细说。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捺印,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以及向你通报办案进展。

4、如果想知道你所报警情是否立案,可以到你报案的部门进行询问(直接找接待你报警的民警)。

5、案件办理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