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以下部分:1、立遗嘱的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处分的财产为其个人合法财产;2、立遗嘱时具有2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在其遗嘱中记录了名字与时间;3、录音遗嘱的见证人不能是法律禁止作为见证人的人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