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

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2、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的程序

3、审批用地程序

4、征地实施程序

5、签发用地证书程序

6、颁发土地使用证程序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建厂房另外需要的手续: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的土地的除外。

2、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证应该是无效的,村委会可以申请撤销,撤销后可以收回土地。

土地上的厂房属于企业或企业主(取决于企业性质),现实当中,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企业主,很多企业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一致。

3、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其土地使用证应该是无效的,村委会可以申请撤销,撤销后可以收回土地。土地上的厂房属于企业或企业主(取决于企业性质),现实当中,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企业主,很多企业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