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但是进行财产公证有时会导致夫妻感情的不稳定,婚姻法律师认为,这还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二、进行证明时保留必要证据,注意保留自己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 以免日后出现问题时,可有证据证明。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