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浅色背景)。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办理居住证的主要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由简单的准入登记,到主动的服务流动人口。

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