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社区戒毒是自愿戒毒,不存在强制,强制隔离戒毒则是行政强制措施。而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的则是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先行拘留、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