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认定原则是:1.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2.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