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数额较大,就是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数额,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立案标准。现在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以上盗窃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