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分居协议书协议人(男方):协议人(女方):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女。由于协议人双方夫妻感情不和,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同意分居。现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分居达成如下协议:1、分居时间为二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分居期间,座落于市路号的住房一套由方居住使用,屋内家具、电器等物,由方使用。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2、分居期间,子/女由方抚养,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日前支付,子/女的学习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费以外的不可预计费用由双方凭据分担。3、分居期间,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时间为24小时,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早上时到星期早上时,由方到方居住地接送。4、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各方产生的债务归各自承担。5、分居期间,互不履行经济扶助义务及夫妻生活义务。6、以上协议一式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人(男方):协议人(女方):年月日年月日相关知识:签写分居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好,分居生活,如签写分居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请看下文:(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二)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三)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四)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五)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六)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