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方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离婚律师提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㈠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㈢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㈣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㈤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㈥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㈦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㈧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㈨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