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非法劳动的条件:没有办理营运许可证;从事营运,在道路上运送货物或者乘客;行为是有偿的。

《民诉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同时,以上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拓展资料

非法营运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认定非法营运可以分为三部分来理解,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1、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

2、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

3、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还有一种是对于经营性道路运送相反的叫做非经营性道路运输,非经营性道路运输主要就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所以非经营性的道路运输是不发生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