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本文结合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践,总结出了以下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4、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5、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6、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7、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8、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9、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一)二手房买卖纠纷协商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废掉,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二)二手房买卖纠纷起诉处理。根据《合同法》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吗合同的约定。最终,法院对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主要是以二手房合同为依据。不过,打官司最重要的问题是证据,没有证据,口头上的主张法院都是难以支持的。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提出一项主张,就必须同时拿出一份证据来证明,否则法院就一般不会认可这个主张。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证人证言和文件等。在发生二手房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来处理,可以选择合适的方法。